{{ $t('FEZ002') }} 教務組|
屏東縣政府辦理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原則補充規定
107年10月3日屏府教學字第10771496400號函訂定發布
108年4月16日屏府教學字第10811458300號函修正
一、 屏東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持續提升教學品質及學生學習成效,形塑同儕共學之教學文化,於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學校)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特依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訂定本規定。
二、 授課人員至少三人為一組,應以領域課程或彈性課程為授課之內容,於公開授課前,應共同規劃(包括共同備課、接受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觀課人員,須全程參與,並完成相關表件(參考格式如附件一~四)之填報。
三、 學校應擬定公開授課計畫(如附件五),經各教學研究會、年級或年段會議討論通過後,由相關處室彙整核定,於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九月三十日前,公告於學校網頁。
四、 完成公開授課之授課人員,得檢具參與共同備課、接受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紀錄,經服務學校報本府核准後,由服務學校核給研習時數證明。
觀課教師得檢具參與共同備課、教學觀察及所提供之專業回饋紀錄,經服務學校報本府核准後,由服務學校核給研習時數證明。
五、 學校應邀請家長參與公開授課或其他課程及教學相關活動,並依屏東縣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邀請家長參與公開授課或其他課程與教學相關活動原則辦理,增進家長關心教師教學、學校課程及教學實踐,建立親師生共學之學校文化。
六、 本府得將學校公開授課辦理情形,納入教學視導之重要項目;如辦理公開授課情形具共同備課、接受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並取得研習時數證明者,學校得於每學年度七月三十一日前,將前學年度辦理公開授課之相關表件送達本府。
前項經本府審查認定為績效優良之學校,給予獎勵,授課人員,給予嘉獎一次;行政承辦人員二名,給予嘉獎一次。
一、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0月17日臺教國署字第1050111992號「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
(二)屏東縣政府辦理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原則補充規定。
(三)屏東縣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邀請家長參與公開授課原則。
二、目的:
(一)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範,建構學校公開授課與專業回饋之實踐模式。
(二)落實以學生學習為主體之教學模式,提升學生學習動機與學習機會。
(三)形塑校園同儕共學之教學文化,持續提升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
(四)激勵教學典範學習,落實專業對話,深化教師專業內涵,增進專業回饋知能。
三、實施單位:本校教導處。
四、實施方式:
(一)實施期程:110學年度 (110年9月1日~111年6月30日)
(二)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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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程 |
工作項目 |
說明 |
備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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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課前 |
共同備課(說課) |
1.授課人員於公開授課前,應與同組夥伴進行課程前的討論與分享,落實以學生學習為主體的教學法,且需有備課紀錄。 2.說明課程設計原則、理念、教學流程、學生學習目標及觀察焦點等,提供觀課教師掌握觀課重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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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授課 |
教學觀察(觀課) |
1.請授課教師提供簡要版課程與教學設計書面資料或教學媒體,供觀課教師參考,以利專業回饋之進行。 2.觀課人員應就具體客觀之教學事實,不呈現個人主觀價值判斷,並得於觀課前分配觀課教師觀察不同學生之學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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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課後 |
回饋會談(議課) |
公開授課人員及觀課教師於公開授課後,就該公開授課之學生課堂學習情形及教學觀察結果,進行專業回饋及研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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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實施方式:
1.執行對象與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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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 班級數 |
編制內 正式教師 (含校長) |
三個月以上 代理代課教師 |
有意願參加之 三個月以下 代理代課教師 |
109學年度參與公開授課人數 |
|
6 |
6 |
1 |
0 |
7 |
2.本校校內觀課共1組進行(共3人);有關各教師公開授課班級、時間、領域科目,請參閱實施期程表如附件1。
3.有關公開授課活動相關表格,請參閱附件2~4。
(四)說明事項:
1.各組觀課前、中、後相關表件紀錄,請於授課完一週內繳交至教導處教務組,以利逐級核章;並提供於教育處教學正常化訪視或督學視導時檢核。
2.附件二之觀察前共同備課紀錄表於公開授課前二天繳交至教務組。
3.附件三之觀課紀錄表於授課後二天內繳交至教務組。
4.附件四之校內公開授課觀察後議課回饋紀錄表於授課完一週內繳交至教務組彙整。
五、預期效益
(一)透過公開觀課、議課的機會,提供相關訊息給公開授課者與觀課者,以提升彼此教學校能。
(二)透過觀課與議課,學校課程領導人員可就現場觀察所見,教師進行專業對話,提供教學支持。
(三)透過公開授課及入班觀課,學生在教學活動中與教師的互動反應及相關表現,可以更真實、清楚的被看見,作為精進教學最好的回饋。
(四)提升教師教學專業精進,設計提升學生動機的教學設計與活動,翻轉教師教學觀念。
(五)聚焦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模式,培養學生主動思考與學習的能力。
六、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曾逸鳴 主任:林勇銘 校長:祝玉麟
附件一
屏東縣萬隆國小110學年度辦理校內公開授課
實施期程表
*表格不足請自行增列
|
組別 |
編號 |
教師姓名 |
職務 |
公開授課 |
|||
|
班級 |
領域/科目 |
日期 |
節次 |
||||
|
1 |
1 |
祝玉麟 |
校長 |
三甲 |
綜合 |
110.11.8 |
4 |
|
2 |
郭敏玲 |
教師 |
二甲 |
國語 |
110.12.21 |
3 |
|
|
3 |
王惠山 |
教師兼輔導組長 |
三甲 |
國語 |
110.12.8 |
2 |
|
|
4 |
李哲璋 |
教師兼訓導組長 |
五甲 |
自然與生活科技 |
110.12.9 |
3 |
|
|
組別 |
編號 |
教師姓名 |
職務 |
公開授課 |
|||
|
班級 |
領域/科目 |
日期 |
節次 |
||||
|
2 |
1 |
林勇銘 |
教師兼教導主任 |
四甲 |
體育 |
110.11.11 |
7 |
|
2 |
黃万菁 |
教師(代理) |
一甲 |
生活 |
110.12.29 |
3 |
|
|
3 |
曾逸鳴 |
教師兼教務組長 |
三甲 |
社會 |
110.10.28 |
4 |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1-11-17|
{{ $t('FEZ005') }} 91|